记者10月4日从蚌埠淮河船闸有限公司获悉,为提高船舶过闸效率,特别保障低水位期间航道安全、畅通,蚌埠船闸发布,所有通过蚌埠船闸的船舶必须如实提供吃水,若瞒报造成搁浅,蚌埠船闸将依照《通航建筑物管理办法》规定进行追偿。
根据规定,蚌埠船闸公布的2号闸放行水深为安全放行水深(下游放行水深按闸下水位减8.3米计算,闸台实际高程7.9米,预留0.4米安全距离)船民要充分考虑自身船舶最深处(包括但不仅限于托底龙筋最底处);船舶吃水超过安全放行水深0.1米之内为风险水深(例:当天放行水深为3.65米,船舶最大吃水为3.65米至3.75米之间),船民仍执意过闸,需要与船闸公司签订协议书,并承担相关责任;船舶吃水超过安全放行水深0.1米以上为禁止放行水深(例:当天放行水深为3.65米,船舶最大吃水为3.75米以上的),禁止船舶过闸。
蚌埠船闸还规定,若船舶因瞒报吃水在蚌埠船闸发生搁浅,需要依照相关规定、协议要求进行处理,若发生搁浅后不按照相关规定、协议要求进行处理,蚌埠船闸将不予登记过闸。
粤ICP备09155187号-1